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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政策提醒】
目前,增值税的加计抵减政策只剩一项: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%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。

其它纳税人2023年未抵减完的加计抵减额,2024年不再加计抵减。
2024年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。
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。需要说明的是,此处加计抵减额的结余,包括正数也包括负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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